问题 | 张家港普通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个方面,具体金额依据相关标准和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主要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1。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5%。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拓展延伸 张家港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 张家港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一直备受瞩目。根据最新调查,近期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根据新的标准,工伤赔偿金额将根据受伤程度、工资水平和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以更公正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此次调整旨在提高工伤赔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受伤员工能够得到公平的赔偿。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他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工伤赔偿标准的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张家港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旨在提高赔偿公正性,确保受伤员工权益得到保障。根据最新调整,赔偿金额将综合考虑受伤程度、工资水平和工龄等因素进行计算。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将持续关注并灵活调整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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