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房屋行政限制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解除房产行政限制的唯一方法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限制登记可能是因为房产被查封、产权争议或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需改正违规行为、恢复原状,并向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改正情况。行政管理机关将解除限制的文件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登记。行政限制通常是政府执法机关对某一事物作出的行政处置决定,对于违法建筑等房产,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唯一解除限制的途径。 法律分析 房产行政限制解除的办法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限制撤销需要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改正房屋的违规行为、恢复原状,并将改正情况报告给行政管理机关,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解除限制交易登记的文件,送至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登记。 限制登记是指该房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该房产权属存在争议被行政限制,或该房产的异议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了异议登记。处于限制登记状态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具体依据行政限制内容确定。 一般来说,所谓行政限制,应该是政府行政执法机关,针对某一事物作出的行政处置决定。就房屋来说,那就可能意味着该房产属于违法建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是解除房产行政限制的唯一方法。 拓展延伸 房屋行政限制的主体权力与责任如何界定? 房屋行政限制的主体权力与责任的界定是一个涉及法律、行政以及权力平衡的复杂问题。一般来说,主体指的是行政机关或相关管理部门,他们拥有对房屋行政限制的决定权和执行权。主体的权力包括对违法建筑、违规使用房屋等行为进行限制和处罚的权利。同时,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公正、合法和透明的决策过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权力与责任的界定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实际情况,以实现对房屋行政限制的有效管理和公正执行。 结语 解除房产行政限制的方法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人需改正违规行为并报告给行政机关,机关将解除限制交易登记。限制登记是指房产被查封、权属争议或异议登记。行政限制是政府行政执法对违法建筑的处置决定。权责界定需要法律、行政和权力平衡。行政机关有限制权力,也应确保公正、合法和透明,保护公民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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