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否制定奖惩制度,对违法者进行罚款。制度制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制定的罚款制度违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只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且有相应的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由于用人单位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故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不能对员工做出经济处罚。劳动者的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罚款是对经济利益的直接剥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企业没有权利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企业能否制定奖惩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制度制定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奖惩权是其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之一,用人单位有权按照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对职工处以罚款。立法对企业设立罚款制度可进行严格限制,以此避免企业罚款的随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公司是否可以制定奖罚制度,对于违法的进行罚款。制度制定的合法流程是什么? 公司制定的罚款制度违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只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且有相应的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由于用人单位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故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不能对员工做出经济处罚。劳动者的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罚款是对经济利益的直接剥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企业没有权利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只有罚款制度,而没有奖励制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企业的罚款制度应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执行下进行才算合法。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失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有关部门可以先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如果劳动者仍旧不承认过失不悔改以及不停止错误行为的,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这是合法的行为。企业不能直接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公司的罚款制度合法吗?罚款金额约100元,能拿回来吗? 罚款是否合法,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以及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分别是:1、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2、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处罚单位对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该单位私下设立了20个罚款制度,最多罚款100元,最少罚款20元。没有奖励。合法吗? 私自罚款违法。罚款,是行政处罚且由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用人单位做的规章制度如果进行了公示的话,是有效的。私自罚款怎么处理1、如果企业存在私自罚款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2、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当然劳动者先要收集公司恶意罚款的证据,证据充足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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