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依法转让 |
释义 |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可以依法转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业用地50年后怎么办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使用的最高年限为五十年;以转让方式取得的,使用年限要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其中以转让或者出让获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给予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农村股份可以转让吗 可以。农村股权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转让变卖,但不得退股提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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