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都要哪些手续 1、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离婚有关的证据,如感情破裂证据、财产归属证据、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据等,并且写起诉书;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