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并非所有犯罪情节都可以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量刑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轻重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适用法律减轻处罚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以考虑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自首等情节。” 3.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作为量刑的酌情事由。” 综上所述,犯罪情节不是唯一的量刑考虑因素,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轻重、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自首等情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