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来五年,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全市要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00公顷,“十四五”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至规划期末,全市租赁住房总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达60万套(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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