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关于 人身损害赔偿 的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营养费一天的 赔偿标准 ,应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乘以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计算。 之所以要支出营养费是因为受害人即使通过一般饮食也达不到受损害身体的需求,所以要进行营养补充。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