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
释义 | 质押合同是双方必须签署的书面合同,必须采用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担保范围以及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需签订书面文件。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协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设立质权时,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缔结质押合同。一般质押合同包括以下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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