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向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求助、或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二) 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录像。(四)医院的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