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公证是否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与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有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书形式签署后合同成立,书面形式未采用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也成立。若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不真实意思下签署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 有效。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公证,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强制要求公证,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即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书形式或书面形式可成立合同,且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被撤销。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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