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勘丈绘图,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有哪些规章有哪些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5、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明确规章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法约定。同时还规章,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开发商对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车位进行相关车位收费,则必须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后,与全体业主共同分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