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处理证人证言和关键证据是律师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律师应该在会见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了解案件的背景、研究案件的法律知识和证据,以便能够更好地处理证人证言和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可以与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会见,并查阅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记录和其他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抄录、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记录和其他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抄录、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记录和其他证据。 在会见中,律师应该与证人沟通,并记录证言的内容。对关键证据,律师可以通过提出质证、辩论等方式进行处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应该严格保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