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过户可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 商品房预售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