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宅基地应当采取测量工具测量具体面积,看是否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面积应当按照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处住宅不得超过200㎡的标准来执行的。 宅基地概念,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在当代的社会,宅基地的分配应当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来进行,同时每一户所获得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要求的。在计算宅基地的面积的时候,应当采取专业的测量工具来进行,需要确保测量出来的面积是准确无误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