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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拍卖的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的;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法律依据:
    《拍卖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
    (一)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
    (二)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三)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的;
    (四)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五)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的。
    中止拍卖由拍卖企业宣布。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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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