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项权证可以补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如果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应补办,下面介绍补办房屋他项权证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 补办房屋他项权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5、抵押人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对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证明;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另外,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一、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字第**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 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 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 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 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 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房屋他项权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旦丢失,应在第一时间准备齐全的资料进行补办,以免日后需要时产生其他的事端。补办的流程各地因政策不同也会有所不同,如遇到这一类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房产局寻求解决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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