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一次记3分。如果同一方向上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时。校车在同一方向上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机动车车道上停靠和行驶时,同一行驶方向车道后方车辆,不要超车需要停车等待等校车通过后再行驶,其相邻车道的机动车也需要停车等待其通过,其他车道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也应当减速通过。 驾驶证的扣分规定是: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行驶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