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接受赠与、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有关方面的情况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 一、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是什么 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如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吗 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一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一个性质,不能相混同。 三、如何对胎儿做胎儿保留份额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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