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跑水把楼下房子淹了如何赔偿鉴定一般怎么鉴定 |
释义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一、楼上跑水淹楼下的赔偿: 1、先向楼上住户主张赔偿,如其有足够和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为开发商的原因,则由开商进行赔偿。 2、出现开发商和楼上住户互相推诿的情形,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 3、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二、楼上漏水鉴定流程: 1、楼上漏水鉴定需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预约上门测量,鉴定单位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书》,当事人进行确认、提出异议,鉴定单位对异议出具解释函。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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