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起诉男方离婚的,应当递交离婚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会立案审理,并且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判决;认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收到不予立案裁定书后,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