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拥有居住权的房屋出租? |
释义 | 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也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可以修缮和维护房屋,但必须限于居住目的。居住权人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需符合法律要求。居住权的登记应到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可以是配偶、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吗 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居住权人是不可以对外出租房子的,因为居住权人只有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利,除非在合同中对出租房子这件事情有其他的约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 也就是说居住权人是无权进行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三、居住权去哪里登记 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到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可以是配偶、子女,甚至还可以是非家庭成员的人。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总结来说,居住权人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可以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但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法律要求。设立居住权需前往县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居住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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