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机、空调等物件,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而且桌椅板凳等物品,是双方之前约定清楚的,许某的执意拆除损害了出租人刘先生的利益。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租赁房屋后,可以自行进行装修吗 承租人装修租赁的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承租人不但要负担装修的费用,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