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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7天取保成功的多吗
释义
    一、37天取保成功的多吗
    实践中,37天取保成功的还是比较多的。因为其实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及比例是很大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对于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决定。即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
    按照通常的做法,无论是哪个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违规不退的救济方式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有权向该收取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所以其实可以知道,取保候审保证金违规不退,当事人有权向该收取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撤销案件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谢谢,在这37天内可以取保侯审吗
    37天内取保候审就是37天是从拘留时间开始算起,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等,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我想咨询一下,30天和37天取保的区别节假日算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30天派出所保释,是指派出所可以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天。37天检察院保释是指检察院的最长拘留时间是37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六、刑事拘留37天可取保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大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37天能取保吗按实际情况,我国并没有保释制度,但是有与保释相似的取保候审制度,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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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4: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