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的程序
释义
    (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二)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在我国行政处罚当场处罚金额是怎样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地处罚并收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取。所以,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可当场收取,其他违法行为,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取。
    二、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