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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的定义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的定义是什么?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算同居。离婚以后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了,仍然住在一起的,在法律上可以算是同居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共有财产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目前我国并不认可事实婚姻,也不保护同居关系,只有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才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后探视权是怎样定义的?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第三十八条规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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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