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一方不当处理共同财产会影响财产分割。如果婚姻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则无需少分或不分财产,但过错方需赔偿。当然,一方可以自愿放弃财产份额,法律不禁止。 法律分析 离婚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当然,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不会禁止或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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