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一般包括: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条件为一般主体; 3、客体条件是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