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腾房物品谁来保管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处分被执行人物品所得价款,可用于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退还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存;处分案外人物品所得价款,经通知领取拒不领取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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