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六十周岁能认定工伤吗 |
释义 | 首先超过六十岁劳动关系就不能认定的,因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的。 一、69岁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69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二、工伤认定可以用聘用人员协议吗 工伤认定不能用聘用人员协议。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提交的资料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聘用人员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认定工伤。 三、暑假工工伤怎么赔偿 暑期工工伤的赔偿处理有: 1、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或者雇佣性质,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办理。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后果如下: 1、被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2、被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赔偿; 3、被拉入征信黑名单。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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