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的开庭时间是这样的: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送达,则60天后可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