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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a2扣分新规定2022
释义
    

法律主观:
    


    扣1分: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机动车。扣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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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