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赔时间限制是不是每个交通保险合同都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索赔时间限制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是每个交通保险合同都会规定索赔时间限制,但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对此进行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可以以逾期未报告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索赔时效。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赔偿请求;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承认或者不承认赔偿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给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虽然并非每个交通保险合同都有索赔时间限制的规定,但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尽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以免逾期未报告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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