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未处理消除如下:(1)需要到交警部门领取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书;(2)需要把对交警作出判罚的违法记录不服事实、原因、理由写出来,并且需要把复议的要求写出来;(3)在写事实、原因、理由等时候,不能伪造事实、编造谎言等情况来掩盖事实的情况;(4)写时需要把内容表述清除,最好是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消除违法记录的原因、理由说明;(5)如果不想写违法消除申请书的,可以到交警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进行口头陈述,说明自己对判罚的违法记录不服的原因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