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先过世,未成年人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继承的份额一般仅限于父亲或母亲有权利继承的部分。 对于已经过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其他亲属的遗产,未成年的子女不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例如,未成年人的叔叔过世了,没有妻子和儿女,本来未成年人的父亲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但是,父亲比叔叔先过世,那么未成年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 参考法条: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客观: 1、《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二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