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自愿发生性是违法吗 |
释义 | 不一定,与没满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不论是否自愿,涉嫌强奸罪,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是男孩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该少女已满14岁,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发生的,就不是犯法。 如果该少女不满14岁而同她发生性关系者,无论该女孩自愿还是不自愿,都要按强奸定罪量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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