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填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所提供的使用证明上的地址进行填写,按市、县(区)、街道、门牌号的顺序填写。
    不同的省市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要求略有差异,可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办理。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方式基本如下:
    1、使用自有场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2、使用非自有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3、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可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可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22: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