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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兵一共政审几次
释义
    新兵二次政审,属于入伍后的复审。新兵在入伍之前,地方武装部要通过实地走访、调阅档案、向公安机关了解等方式,对入伍对象的个人经历、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这就是政审。入伍后,部队还将对已经入伍的战士和战士的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进行再次的调查了解,这就是新兵的二次政审,也就是政治复审。这是每一个战士入伍后必经的程序。
    政审内容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3、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4、学校出的政审材料主要是对你的日常表现,品德、学习、行为、纪律德才方面做出鉴定。
    5、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的政审鉴定,主要看本人(验本人身份证)是否有犯罪前科和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等,最后是家访。
    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市一级一级把关,然后由市公安局、武装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审查包括:“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三走访”: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2001修订)》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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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