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先承担,败诉者后承担,双方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每件案件50至300元,财产不超20万元不需交纳,超20万元部分按0.5%缴费。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诉讼费首先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则按双方责任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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