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任期每届不超过多少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业主委员任期每届不超过多少年 业主委员会一届最长5年。按照相关的规定,业委会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5年,在任期满的前两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票选,根据票选的结果选举下一任,经过票决之后,票数达标的可以继续连任,最长一般连任三次。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成立业委会流程是什么 成立业委会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解散业委会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2、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代表选票;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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