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股权转让处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1、需要其他股东对自己转让给第三方的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2、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3、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4、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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