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欺骗手段蒙蔽对方的合同 |
释义 | 欺骗意思就比较简单了,就是一方在自己知详情的情况下故意欺骗对方以获取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会让合同另外一方收到亏损。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如字面所讲,合同的一方是故意对另外一方实行欺骗的行为,用一些花巧的行为或言语另对方签订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二)受亏损的一方是因为对方的欺骗行为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其他原因。 一、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有效合同 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即订立本合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受任何威胁的情况下订立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各项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二)无效合同 1、全部无效合同,一方面是行为人不适格,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另一方面是行为无效,比如虚假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或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 2、部分无效合同,其中部分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部分条款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实施欺诈签订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采用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特点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 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通知、协助、告知、照顾和义务等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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