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需要多久才可以进行报销? |
释义 | 办理工伤保险报销程序之后就可以进行报销,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不会超过一个领取工资的周期。工伤保险报销程序: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怎么报销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后,不能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需要取消农村医疗保险的申请,拿回发票,然后去社保处报销。报销具体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在异地报销吗 工伤保险异地能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大连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交通费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工伤保险期间交通费可以找企业报销。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赔偿。工伤交通费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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