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导游证办理在什么地址 |
释义 | 上海导游证的办理地点和时间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位于上海市巨鹿路709号)1-6窗口。要想获得上海导游证,需要通过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上海导游证的办理地点和时间,您需要前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位于上海市巨鹿路709号)1-6窗口进行办理。 二、要想获得上海导游证,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通过导游资格考试成绩; 2. 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取得导游证。 (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三)《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六)《上海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2001年3月22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上海导游证的办理地点和时间是怎样的呢? 首先,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具体来说,应当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申请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或者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最后,办理程序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颁发导游证或者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决定。 综上所述,上海导游证的办理地点和时间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程序为20日内作出颁发导游证或者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决定。 结语 想要获得上海导游证,需要前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位于上海市巨鹿路709号)1-6窗口进行办理,并满足通过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和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取得导游证。同时,《导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也对导游证的申请和发放做出了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八条\t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五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六条\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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