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符合零就业家庭 |
释义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1、家庭成员均为本地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4、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 零就业家庭认定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 3、《“零就业家庭”情况表》; 4、认定“零就业家庭”的书面申请。 申请零就业家庭的好处如下: 1、被确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成员中已有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2、家庭成员中无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不符合领证条件的,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3、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4、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对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参加及能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综上所述: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