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算职务侵占 |
释义 | 本罪为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数额较大。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职员和工人等,但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除公司董事、监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职员、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因特定职权或从事一定工作,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侵占公司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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