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公证的继承方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公证的基本流程和房屋遗嘱公证手续。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文本、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和其他材料,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房屋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一、遗嘱公证基本流程 1、申请立遗嘱 2、接受遗嘱申请 3、审查遗嘱真实性 4、出具公证遗嘱 5、送达遗嘱给继承人 6、归档存档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屋遗嘱公证手续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结语 遗嘱公证是保障遗嘱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想要处分个人财产或者指定继承人的公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行动不便的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申请立遗嘱、接受遗嘱申请、审查遗嘱真实性、出具公证遗嘱、送达遗嘱给继承人以及归档存档等环节。最后,继承人还需要到房产局过户,并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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