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公证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
释义 |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遗嘱公证是指遗嘱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去世后办理的遗产继承。在办理遗嘱公证时,需要明确遗产范围以避免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遗嘱公证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公证员办理时需要有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领取。 法律分析 遗嘱公证是否需要继承权公证,答案是有需要的。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的意思表示,继承是被继承人(即之前的立遗嘱人)死亡后办理的遗产继承,只是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受理继承或遗嘱公证后,尤其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或为当事人起草遗嘱时,必须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当事人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其它财产。 二、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三、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 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 2、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3、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 4、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 5、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拓展延伸 遗嘱公证是指在遗嘱生效前,由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遗嘱上予以公证的行为。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遗嘱公证的准备: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应准备遗嘱文本、身份证明文件、公证书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向公证处申请: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遗嘱生效前,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3. 公证员审查遗嘱:公证员在接到遗嘱公证申请后,应对遗嘱文本进行审查,核实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询问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4. 签署公证书:如果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公证书的内容,应在该公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5. 发放公证书:公证处应在公证完成后,向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是保障遗嘱人权益的重要手段,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应当重视遗嘱公证的办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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