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继承公证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公证继承公证的区别以及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的相关规定。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性,而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遗嘱无效或篡改的内容也会导致遗嘱不产生效力。 法律分析 一、遗嘱公证继承公证区别 继承公证,是遗嘱人去世后,所有继承人就被继承人名下的遗产继承,经过协商达成遗产分割方案,到公证处对相关继承权进行公证确认,凭继承权公证书办理遗产权属转移手续。两者的区别是: (一)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 (二)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 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 继承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遗嘱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订立的有自主决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有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房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例如遗嘱无效的,不能按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结语 遗嘱公证继承公证的区别在于主体和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房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例如遗嘱无效的,不能按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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