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不必须公证,但是如果想要公证,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这种形式订立遗嘱。如果不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遗嘱,只要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内容真实合法,都是有效的;并且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并无优劣之分,存在数份有效遗嘱但是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最后立的那一份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